个人简历
窦衍瑞,男,1970年12月生,山东诸城人,中共党员。
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院长,法学教授,山东政法学院教学名师,硕士研究生导师。
社会兼职:
山东省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山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,山东省应用法学会理事,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,法律专家库成员。山东省委宣传部“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”理论宣传专家,山东省教育厅全国教育大会理论宣传专家。
教育背景
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,南开大学法律硕士。
工作经历
1993.07—1998.08 山东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人事处科员
1998.09—2008.06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讲师
2008.07—2011.08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副院长、副教授
2011.09—2016.08 山东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处长、副教授
2016.08至今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院长、教授
教育教学
主讲《宪法学》、《法理学》、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》、《立法学》、《法律经典文献选读》等本科生基础课和专业课课程;《宪法学专题研究》、《行政法治专题研究》等研究生专题课程和《公务员素质拓展》、《申论》等公职考录指导课程。传授理论的新颖性、内容的丰富性、知识的应用性以及平易近人的教学风格深受同学们的喜爱和欢迎。
多次荣获学校教学优秀奖, 2008—2009年度优秀教师,2010年度教学名师,2010年师德标兵。
在教学工作中,积极进行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。主持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研究项目《从学术型向职业型延伸:法律硕士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》获得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。参与的省级教学改革项目《法理学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改革》获得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。
学术研究
主要从事宪法学、行政法学以及法学理论方向学术研究。先后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3项,省法学会项目1项,厅级科研项目1项。参与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,厅级科研项目2项,校级项目1项。先后独立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。独立出版学术专著5部,合作学术著作2部,参编教材5部。专著《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法律保护》一书获得2006年山东省社会科学三等奖。论文《论我国土地征收程序的法治化》获山东政法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;论文《知识自由与国家责任—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宪法分析》获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;论文《论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法律理念的更新》获山东省优秀法学成果二等奖。
代表性学术成果:
科研项目:
(1)主持2009年省教育厅课题:《行政征收征用制度研究》
(2)主持2009年山东省软科学课题:《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体系的法律软环境建设》;
(3)主持2013年山东省软科学课题:《山东省行政应急规范的法律问题及对策研究》;
(4)主持2013年研究生创新项目:《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模式建构研究》。
(5)主持2015年山东省法学会课题:《新时期我国网络谣言防治对策研究》;
(6)主持2017年山东省立法研究基地课题:《山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改研究》
(7)主持2018年山东省社科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项”课题:《“乡村振兴战略”视角下山东农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有效性评估研究》。
学术著作:
1、《公民行政诉讼权利的法律保护》,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;
2、《行政补偿制度的理念与机制》,山东大学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;
3、《行政征收征用制度研究》,中国工商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;
4、《行政法治与政府绩效评估法治化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3月出版;
5、《行政补偿制度的类型化研究》,九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;
6、《法律硕士人才培养中的六大关系研究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。
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:
1、《宪法的控权理论分析》,2004年1月发表于《法学论坛》;
2、《论国家责任与人权保障的契合——行政补偿逻辑视角的转换》,2006年3月发表于《政法论丛》;
3、《论我国立法知情权制度的构建》,2007年3月发表于《理论学刊》;
4、《论我国农村土地征收程序的法治化》,2007年4月发表于《法学论坛》;
5、《中国近代民权观念的肇兴》,2007年4月发表于《山东师范大学学报》;
6、《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权利的保障——以宪政为视角》,2007年6月发表于《社会科学家》;
7、《知识自由与国家责任——公共图书馆核心价值的宪法分析》,2015年4月发表于《图书馆》;
8、《论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干预法律理念的更新》,2017年1月发表于《广西社会科学》;
9、《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连接与互动》,2018年6月发表于《政法论丛》;
10、《“一带一路”背景下高层次法治人才培养创新》,2018年3月发表于《经济研究参考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