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简历
董晓杰,1988年出生,山东日照人。
法学院讲师。
教育背景
烟台大学(2006-2010) 法学学士
浙江大学(2010-2012) 法学硕士(法学理论专业)
浙江大学(2012-2015) 法学博士(法学理论专业)
工作经历
2015-至今 山东政法学院法学院
教育教学
主讲《宪法学》、《法理学要义》、《人权法学》等法学专业类课程。
参与混合式课程《宪法学》、线上课程《人权法学》等课程的建设工作,曾获山东政法学院多媒体课件大赛一等奖、山东政法学院教师授课大赛三等奖、山东政法学院“金牌讲师”称号。
学术研究
主要从事法社会学、人权法学方面的研究工作。
(一)代表性学术论文
1.《法国大革命:自然权利理论的实践与反思》(1/2),《浙江社会科学》(CSSCI),2013 年10 期。
2.《试论美国工会兴衰的原因——基于一种法团主义的视角》(1/1),《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》(CSSCI期刊扩展版), 2014年8月。
3.《简析德沃金对法律实用主义的批判进路——以<法律帝国>展开》(1/1),《大连大学学报》,2014 年8月。
4. 《土地改革的法理初探——基于财产权的社会功能学说》(2/2),《浙江社会科学》(CSSCI),2015年6月。
(二)主持及参与的代表性课题
主持:“多元一体化”的社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模式研究SLS(2020)B12,山东省法学会项目。
参与:社会转型期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研究17CSZJ38,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