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《山东政法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(鲁政院[2017]199号),2021年度山东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校公开申报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,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,深入开展理论研究,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选题要求
参考《2021年度山东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指南》(附件1)的选题范围。
选题自拟。
(二)项目类别
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。
(三)立项数量
本专项拟立10项,其中重点3项,一般7项。
(四)申报资格
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1.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遵守宪法和法律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。
2.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及研究人员,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,能实际主持项目的研究工作;
3.申请人限报一项,不得再担任其他项目组成员。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,原则上不超过两项。
4.凡承担各级各类项目(含校内项目)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,一律不得申报。
(五)资助经费
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0元,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元。经费实行“一次核定,分期拨付”的办法,第一次拨付额为总经费的30%,与立项通知书同时下达;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总经费的40%;其余经费正式结项后拨付。
(六)结项要求
1.重点项目结项,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、且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A类以上(含A类)专业期刊的论文,或公开出版一本专著。
2.一般项目结项,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交一篇以第一作者及第一作者单位公开发表的、且与本项目研究相关的B类以上(含B类)专业期刊的论文。
3.研究期限
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,一般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。自学校发布立项通知书之日起算。
三、项目评审
项目评审贯彻公平竞争、择优资助的原则,评审标准:
1.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实践意义;
2.研究思路清晰,方法可行,拟突破的重点、难点明确;
3.申请人对该选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资料准备;
4.有三人以上组成的研究团队。
四、其他事项
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,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对《申请书》(附件2)和《活页》(附件3)填写内容,特别是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,严格把关,认真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,确保申报工作质量。
五、材料报送
各有关单位学术委员会初审评议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处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请与2021年5月10日之前报送材料。书面材料左侧装订(申请书、论证活页各一式一份)、电子版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(通过OA发送何苒邮箱)报送何苒,电子版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:院部简称_项目负责人姓名_活页(或申请书)_项目名称,例如:经贸_×××_活页_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法律机制研究,经贸_×××_申请书_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法律机制研究。
联系电话:88599759
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
2021年4月8日
附件: 1. 2021年度山东政法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指南
2.山东政法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
3.山东政法学院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